1.招标条件
山东省青银高速公路齐河至夏津段2009年养护维修工程已列入山东省交通厅2009年度高速公路养护计划(鲁交规划〔2009〕49号),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由山东省交通厅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青银高速齐河至夏津段全长89.588公里,起点桩号K369+981,终点桩号K459+569(鲁冀界),穿越德州、聊城两市,全线采用平原微丘区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8.00米,每车道宽3.75米,中间带宽4.50米(其中中央分隔带宽3.00米),硬路肩宽3.50米。
本次招标的维修工程为路面维修项目和互通立交匝道圈绿化改造项目。路面维修项目主要是对路面车辙进行修复36万平方,雾封层74万平方,共设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5个月;对禹城、高唐东、高唐、夏津互通立交匝道圈绿化补植改造,面积11万平方,该项目设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13个月。各合同段独立招标。
全线设一个监理服务合同段,负责对路面维修和绿化改造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计划服务时间为13.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监理服务能力。
施工:路面维修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或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绿化改造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及以上资质。
监理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4月29日至2009年5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办公楼二楼基建养护科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者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权代表的法人授权书(须公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原件。
4.2 路面维修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绿化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夏津县经济开发区(青银分公司院内)
邮编:253200
联系人:尉 超
电话:15166951077 0531-88275566-239052
传真:0534-3685808
电子邮件:sdgsxjy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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