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贵州省铜仁至威宁(毕节至威宁段)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毕节地区交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委托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贵州省铜仁至威宁(毕节至威宁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80 km/h,路基宽度21.5米。招标内容包括公路工程、交通工程、沿线房屋建筑和站点环境保护、绿化工程勘察初步设计以及建设用地地亩图放样。本项目为 1 个设计标,合同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勘察设计合同段划分表
合同段号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合同段
长度(km)资质要求
1K0+000~K153+50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收费站广场、桥涵、隧道及隧道内监控、消防、照明、通风、供配电等预留预埋、交叉、绿化工程及景观设计、环保、水保等)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工作和交通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隧道监控、消防、照明、通风、供配电及安全设施)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工作;以及养护、服务、救援、路政、管理、监控等沿线房建(包括收费岛亭、天棚等)及所有绿化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工作。153.5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2009年6月10日~2009年8月10日。
a. 初步设计文件的预审查及修改:2009年7月25日~2009年8月10日。
b、2009年8月11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
c、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所需的图纸应于2009年7月19日前提供。
(2)征地拆迁图:2009年7月30日之前完成征地拆迁申报图。
(3)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6个月
4. 投标人可由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本单位副总经理或副院长为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的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于2009年5月7日至5月13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到贵阳市北京路185号天华大厦9楼9-1号 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所需其他资料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转包,但经业主批准同意,可将绿化和景观初步设计任务委托给具有相应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可将沿线房建的设计任务委托给具有相应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凡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并未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中任何一部分分包出去,招标人都将处以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并责令改正。
7.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每个合同段应同时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是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贵阳延西支行;帐号:521087000018000058875;银行帐户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8.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5月15日
集 合 地 点:毕节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5月16日
地 点: 毕节
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日10:00,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贵州天怡豪生大酒店七楼红枫厅,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出席。
招 标 人: 毕节地区交通局
地 址: 贵州省毕节市碧阳大道
邮 编: 551700
电 话:(0857)8293060 13985362706
传 真:(0857)8293048
联 系 人: 蒋先生
监督机构:毕节地区监察局
电 话:(0857)8223174
招标代理人: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北京路185号天华大厦9楼9-1号
联 系 人: 杨女士 安女士
电 话:(0851)6520103 6995018
传 真:(0851)6995018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0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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