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高新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工程总投资2652万元。道路工程全长2476.03米,机动车道宽30米,排水工程新建D=0.4-1.5米管道4742米。
2.2建设地点:鞍山市区
2.3建设规模:总投资2652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2009年9月15日至2010年10月31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3日至2009年8月7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到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8)拟派驻本工程的一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及该注册建造师5年内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同类工程业绩,业绩需提供原始合同;
以上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预备会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请于2009年8月11日下午2:00时,在鞍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工程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09年8月3日至2009年8月11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日上午9.00时,地点:鞍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邮 编: 114002
联 系 人: 许晓萌 宋秀娟
电 话: 0412-2263062
传 真: 0412-2263062
电子邮件: asszfzbzx@126.com
网 址:http://www.anshan.gov.cn/ztb/
开户银行:鞍山市商业银行铁东支行
账 号:7200000000907269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11号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 崔桂复 洪凤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3223
电子邮件:Inas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设鞍山营业室
账 号:2100163010305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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