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滨路胡家口大桥招标公告中的第三项变更如下: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公路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壹级资格,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施工企业。
工程概况中“桥型为6跨V型墩连续钢构桥”的“钢”字,更改为“刚”字。
二、F支路跨西干渠桥梁招标公告第三项变更如下: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企业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公路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的叁级(含叁级)以上资格,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施工企业。
三、 报名日期延至到2008年7月9日-7月15日。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平顶山通泰公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话(传真):0375-2920115、1323372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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