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靖县和谐路(桥东路到牛旧线、东环路)与翠眉路市政道路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投资[2007]1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靖县和谐路(桥东路到牛旧线、东环路)与翠眉路市政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
2.3工程建设规模:约450万元,和谐路为南北走向的城市III级次干道,起自本道路与建设东路交叉口,经规划汇滨东路、桥东路、翠眉路,终于本道路与牛旧线交叉口,该路段全长658.287米。翠眉路为东西走向的城市III 级次干道,起自本道路与和谐路交叉口,终于本道路与山梅线交叉口,路线全长302.642米。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市政道路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其中人行道、照明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1设计单位: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设计院
2.7.2代建单位:无;
2.7.3监理单位:待定;
2.8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且应符合漳建工[2008]61号文的规定;
3.5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17日至2010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或漳州市芗城区建业路明欣福园1#305室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4月9日12: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12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费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及招标人支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126号
联系人:小张 电话:0596-7855227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建业路明欣福园1#305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33211 传真:0596-2933211;
联系人:小蔡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清华园支行
帐户名称: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
帐号:161050100100055367
开户银行:南靖农行营业厅
帐户名称: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13-680101040010368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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