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旦上至铁岭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明溪县交通局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批复(明交程[2010]10号),项目业主为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交通部门补助、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明溪县旦上至铁岭公路改建工程全长6.762Km,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20Km/h。本次招标范围K0+000~K6+762,路基宽度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4.5米。其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和安全设施工程等。
该项目计划工期7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三明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2009年《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被评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列区沪明新村55幢305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盖章,招标文件中除副本外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标书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一合同段售价1000元,图纸每一合同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30日下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厅)。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书、身份证)原件送达,以及提交投标保证金、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支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本地企业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并附在资格标内,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标文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
5.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明政办【2010】52号文《关于印发明溪县实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本招标项目在投标前应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叁拾伍万元。本地企业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注:本地企业为在明溪县境内注册的企业)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明溪县旦上至铁岭公路改建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投标单位名称”;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950986616
传真:0598-2739148
地址:夏阳乡人民政府
邮编:36520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598-8223660
传真:0598-8257660
地址:三明市沪明新村55幢3层
邮编:3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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