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莆田市木兰溪下游三期荔涵段防洪工程由福建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闽发改农业[2010]251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涵江区;
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30000万元人民币;
3)招标范围和内容:
C1标:一期末端(C0-908.80~C0+000)左右岸和左岸Z0+000~Z2+100.0的防洪堤及河道整治,包括新建江边排涝闸,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C2标:左岸Z2+100.0~Z3+931.77的防洪堤及河道整治,包括新建西洙排涝闸、拆除和重建涵坝水闸,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C3标:右岸Y0+000.0~Y3+000.0的防洪堤及河道整治,包括拆除和重建洋埕水闸,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C4标:右岸Y3+000.0~Y6+615.0的防洪堤及河道整治,包括新建西利、下江头排涝闸,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4)施工工期:30个月;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须在福建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用档案登记;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被地市级及以上部门不良行为记录的;
3.5投标人须在2005年8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承建过(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含在建)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河道整治、水闸、围垦工程或二级及二级以上堤防工程并在市级及市级以上官方网站可查询中标结果公示的。为便于查询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网站网址);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截标后进行资格审查,被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须对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相应的承诺,若因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截标后经评标委员会网上查询不到的一律按材料弄虚作假处理;
3.7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有三年以上类似岗位的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三年以上类似岗位的工作经验;
3.8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部管理班子须按投标承诺到岗履职,人员更换不得超过承诺配备项目管理班子人数的30%,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低于投标的承诺;
3.9配备项目管理班子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等应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以不记名方式分标段发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招标人分标段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招标文件(含清单、电子光盘)每标段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每标段图纸押金3万元,图纸押金以个人名义现金存入或转账汇入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开户行:农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帐号:13420101040010652),凭押金交款单领取图纸。购买招标文件和交纳图纸押金时(交款单上应注明:荔涵段工程图纸押金)招标人先给投标人开具不署潜在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待开标后投标人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交纳凭证到招标代理人处开具正式发票,并办理图纸退还手续,图纸押金退还(不计利息)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4.22010年9月25日至2010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大楼二层)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25日9:30,地点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押金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凭证原件背后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现场踏勘
本工程为河道整治项目,工程地质复杂,隐蔽工程较多,但因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和预备会,请各投标人自行做好现场踏勘。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各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为30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注明:木兰溪荔涵段防洪工程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只能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否则将按不响应处理:(1)以个人名义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不得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2)以银行汇票方式由投标人直接缴款,银行汇票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账户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东水支行
帐号:59190270211080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江滨北路1号(拱辰办张镇村),邮编:351100
电话:0594-2590928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七楼,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77600转660传真:0591-87877519
联系人:小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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