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玉溪河灌区灾后重建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农经[2009]2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灾后重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和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农经[2009]2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5244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元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百丈左右干渠、名山境内管理段
工程规模:渠道整治3.603公里、管理段房建筑面积1919.5平方米(7处)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范围;
标段划分:一标段:百丈水库左干渠工程;二标段:百丈水库右干渠工程;三标段:管理房重建工程。
资金来源:国家灾后重建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一、二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008年以来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大型灌区渠道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个设计流量为25m³/S)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三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008年以来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 3月 4日至 2011 年 3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4-10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3月 31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
地址:邛崃市善政街55号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8-88793897
传真:028-88793458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河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4-10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87622639
传真:028-87622639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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