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城步苗族自治县巫水城南保护圈堤防加固工程项目根据湘发改农[2010]1456号《关于下达四水及洞庭湖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已由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邵阳市水利局市联合下文“发改农[2011]26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防洪堤建设管理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巫水城南保护圈堤防加固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城
2.3主要建设内容:两段均为300M长的土石堤
2.4投资规模: 40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堤防工程及临时工程(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7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20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
3.2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近五年内必须成功完成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堤防工程、水库或电站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负责人持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为准),且无在建项目;
3.5技术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为准),且无在建项目;
3.6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分别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投标人的同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可以参加本年度多个项目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承担其中一个项目(或标段)的施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派代表于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照常办公),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西外街250号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办公楼6楼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凭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防洪堤建设管理项目部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139739956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西外街250号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办公楼6楼
电 话:0739-2315888 传 真:0739-2315888
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13975950235
禹女士 1500739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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