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拟建设的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商贸区01-84、01-85地块前期开发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津发改许可【2011】79号,并已报建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场地回填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 建设规模:回填面积约为2.64万平方米。
2. 工程地点:金岸五道以南,银河四路以东,银河二路以西与金岸六道北围合的区域内。
3. 建设工期:计划2011年6月至2011年9月。
4.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
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二、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凡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携带以下各证照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参加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一名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IC 卡; 5. 外地建筑业企业应提供《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一名壹级《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及相应的IC卡; 6.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类似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已备案); 7.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四、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认方法: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是否进行资格预审,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五、报名地点: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塘沽区宁波道美晨家园C座1门1101室)
六、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4月28日9:00时至2011年5月5日16:30 时
报 名 时 间:2011年4月28日9:00时至2011年5月5日16:30 时
招 标 人: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地 址:塘沽区金岸二道481号
联 系 人:周龙江、张绛 联系电话:(022)2570322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 公 地 址:天津市塘沽区宁波道美晨家园C座1门1101室
联 系 人:刘琳、孙爽 联系电话:(022)25865517
传 真:(022)2586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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