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旗大雁地税中心所办税服务厅建设工程经鄂发改投字【2011】115号文件批准建设,现拟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简要概况
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11.73平方米。
2.项目投资:约400万元。
3.建设地点:大雁镇天食组团31#楼南侧。
4.计划工期:2011年09月05日开工--2012年06月30日竣工。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名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三、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五大员岗位证书;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叁份(A4纸)。外进施工企业需提供建设厅核发的准入手续。
四、报名时间: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内蒙古住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逾期不再接受。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招标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地方税务局
六、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住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拉尔区天润花园小区6号楼121室
联系电话:0470-8345002 联系人:闫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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