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投资项目备案证号080191276010270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号达安厂房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号达安厂房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229078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20-8209053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1245
三、建设地点:广州科学城神舟路以东荔枝山路以南
四、项目概况:用地内建设2号达安GMP厂房,建筑面积11808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项目编号:2011-3312
4、招标控制价:14653526.35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1年 8 月 23 日至2011年 9 月 13 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1年 9 月 13 日,10 时00分至11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1年 9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开发区萝岗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30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81号)的意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人自2008年 1月 1日至今在广东省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通过国家药监局的GMP认证的厂房工程或二甲及以上医院工程)。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按《关于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的通知》(粤计法【2003】806号)发布,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 广州开发区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4-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v1.1.3.2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二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卖、转包、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以上行为的中标单位,一经发现招标单位将上报相关部门,并立即终止与其签署的施工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期间,招标单位将根据投标文件的组织架构主要人员(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进行严格核查,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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