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防潮堤工程,已经东发改投资【2011】272号、东水发字【2011】75号文批复实施,工程概算投资9.93亿元人民币。招标人为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内,建设内容为7060米防潮堤工程。
本次施工招标分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2+900--6+900段(4000米)工程施工,第二标段为6+900--9+960段(3060米)工程施工。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报一个标段,也可以投报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
该工程建设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计划2011年9月29日开工,2013年8月31日竣工,总日历天数703天。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1亿元(不含)人民币以上。
3.3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
3.4 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含)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近5年内至少在沿海独立完成过1项水深不小于5米、长度不小于1000米的防潮堤或防波堤工程施工项目。
4. 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者,请于2011年8月30日至9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0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相关专业)及省级(含)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业绩资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纸)]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到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三路160号)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于2011年8月30日至9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00,14: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政府采购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人: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13685469133
监督单位:东营市发改委、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水利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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