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伦贝尔市妇幼保健所业务用房工程已由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社字【2011】10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伦贝尔市妇幼保健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2、资金来源:自筹
3、工程建设地点为: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4号以东,呼和诺尔大街以南,南苑宾馆以西,统建楼14号以北
4、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1 年 1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扎兰屯市宏晟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报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五大员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外进施工企业需提供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注册手续,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叁份(A4纸)。近两年企业的业绩证明资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合格后,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呼伦贝尔市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呼伦贝尔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苗斌 联系电话:15848000960
招标代理机构:扎兰屯市宏晟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海拉尔区建设三道街一号
联系人:朱妍 联系电话: 1317115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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