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点:小川六社水库位于吉林市龙潭区江密镇小川村,在江密峰镇西南约八公里;新安水库位于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站前村,距缸窑镇两公里,吉舒铁路旁。
工程概况:土坝工程、溢流洞、灌溉洞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 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招标范围: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工程量清单内)
计划工期: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11月30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须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3)近五年具有两项以上(含两项)类似工程业绩,(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jl.gov.cn)公示为准),信用等级(依据《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达到D级以上等级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至 2012 年 1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 10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2月22日 9时30分 ,地点为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龙潭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处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
邮 编: 132021
联 系 人: 韩再刚
电 话: 0432-63041446
传 真: 0432-6304162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
火电分理处
帐 号:16040694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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