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秦汉渠管理处秦渠第二管理所新建办公楼及附房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秦汉渠管理处以宁秦发[2011]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秦汉渠管理处秦渠第二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84.5㎡,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841㎡,为二层砖混结构;附房建筑面积243.5㎡,为一层砖混结构。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灵武市东盛路东侧
工期:10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拟报项目经理须持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到宁夏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南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15时整,地点为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灵武市中兴路西侧发改局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银川晚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秦汉渠管理处秦渠第二管理所
地 址:灵武市健康路北侧
联 系 人:马进东
联系电话:1899533862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南二楼
邮 编:750400
联 系 人:卢 静
联 系 电 话:0951-4025248
传 真:0951-4025248
邮 箱:NXHY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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