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郴州市国土资源局选定,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仁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根据安国土资【2011】82号文件等规定,对其安仁县坪上乡坪上村等两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仁县坪上乡坪上村等两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建设总规模:154.32公顷;投资总额:522.77万元
3、标段划分及合理定价:按照有利于施工和便于管理衡的原则,依据自然环境、地物地貌,本工程分二个标段(详见规划图)。
一标段:工程施工费(合理定价)237.39万元;
二标段:工程施工费(合理定价)213.9万元;
4、工 期:一、二标段均为:1年;
5、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的标准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6、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工程及其他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应具有如下的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参与本次项目公开招标的申请人必须是经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确认合格投标人的施工单位(包含地勘单位),近二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②、非省属地勘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经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公布的合格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获省国土资源厅的培训证及具有施工管理经验且无在建项目;
④、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开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亲自参加。
⑥、其他要求:为了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一个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投标申请人确定投入的机械设备(挖机、压路机、推土机各不少于1台)不能参加在本次招标期间的其他项目的投标)。各项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三、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满足资格要求申请人可于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拟任项目经理凭①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人介绍信须开到所投标项目名称且介绍信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湖南省省级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理培训证书(其中培训证原件报名时留存)、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证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书受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及本人身份证⑨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单及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入帐职工工资花名册复印件⑩投标公司机械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一份。上述所有资料要求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到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郴州市国土资源局7楼7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及预交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6:00分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人凭转帐单经招标人到账确认(加盖财务章)。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工程合同价的10%。中标通知书发出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到原帐号。履约保证金包括项目负责人常驻项目现场管理专项保证金6万元、机械设备投入专项保证金2万元及外业竣工自验之日起15日内提交资料专项保证金1万元)(不计利息)。
四、招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招标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 月12日 9: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市国土资源局7楼710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 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仁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安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0735-82346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北路35号燕泉福邸1710房
联系人:贺岳鹏
电 话:0735-2153716 1354958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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