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81省道温岭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1】44号文和浙土资厅函[2011]1214号《关于新设81省道温岭段改建工程温岭市箬横镇下李村凤凰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等2个采矿权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地方自筹,温岭市81省道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为本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及主要工程数量表详见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和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主线起点为温岭市城东街道湖南村附近,与横湖东路和万泉东路相接,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由西向东,经肖浦、浦岙、下李、上轩、贯庄、跨严家浦河,至东部产业集聚区东海塘南片,终于松门镇石板殿村,与县道坦龙线相接。终点桩号为K26+271,主线全长约26.271km(不含县道坦龙线顺接段0.1km),其中大桥821.84米/4座,中桥1405米/24座、隧道1795米/1座,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主线土建招标共设6个施工标段。本次招标的第06标段为桩号K6+980~K7+320范围内(凤凰山建筑用石料矿区)全线集中取料。
本工程石料场位于浙江省温岭市区东85°方向,直距约8.8Km,行政隶属为箬横镇下李村、西汇头、桥下村等三村管辖,为公路红线范围内采矿区。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1°28′17.45″;北纬28°22′42.03″,开采标高+5.7m~+77m,开采区域面积约6万m2。开挖土石方约1753925m3,片石约138000m3。本次招标按施工图设计露天开采,采用境内布线开拓方式,采矿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挖掘机主铲、装载机辅助装车,汽车运输的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其中K0+000~K14+703段为双向六车道,整体式路基宽32米,设计速度80Km/h;K14+703~K26+271段为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梁与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沥青混凝土路面。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分为1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合同段
(1)第06标段:桩号K6+980~K7+320,全长约0.340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公路红线范围内覆盖层和无用料的剥离、运输、堆放;可利用石料的开采作业、堆存以及装车,及可利用块、片石分捡,以及载重信息采集系统(一卡通系统,电脑自动记录,自动抓拍影像和监控系统),设备调试、系统试运行、生产以及生产维护和管理;料场和堆场的防护、排水以及场内道路设计、施工与维护;合理安排开采作业进度,按时、按质、按量向发包人指定的提料人供应合格的成品料以及开采作业完成后的清场等。开采作业计划工期暂定20个月。
(2)J1监理合同段:监理内容包括桩号K0+000~K10+650区间范围内的填料开采、路基、桥涵、隧道、隧道机电(含通风、照明、消防、监控等)工程及桩号K0+000~K12+000区间的路面、交安、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66个月(预备期6个月除外,预备期内,监理人员可根据业主要求安排进退场。),其中施工期监理4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局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处于有效期内,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本次监理合同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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