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7.07.30
截 止 日 期:2007.08.10
招 标 代 理: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2007年长兴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已由浙江省交通厅浙交[2007]145号文批准建设,并列入2007年度基本建设计划。长兴县公路管理段为2007年长兴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的业主,并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为2007年长兴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分1个施工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长兴县初康-台基路段采用20cm二灰碎石后铺筑4cmAC-13C沥青砼;长兴-和平等8条县道以及小浦-柏家村、04省道-仙山等乡村道路加铺4cmAC-13C沥青砼;10省道、杨家山-小梅口、高阳桥-三里桥、农场-二界岭、塘湾-敬老院等11条道路上的安全保障工程。
施工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有意向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投标人可于2007年7月30日至8月3日9:30至16: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复印件到长兴县公路管理段(长兴县雉城镇杭长路5号长兴县公路管理段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572-6231919)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现场,如有必要,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10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电话:0572-6041160
6、招标人定于2007年8月10日9:30在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10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主体出具,不得由公司、办事处或项目部等出具,否则无效。
开户名称:长兴县公路管理段
开户银行: 长兴工行雉城分理处
帐 号: 1205270409021201634
招标人:长兴县公路管理段
招标人联系地址:长兴县雉城镇杭长路5号
邮 编:313100
电 话:0572-6231919
传 真:0572-6230930
联系人:顾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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