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己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管局以锦开招标核【2009】10、11、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锦州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集团)公司,建设资金为开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泰山路、红海街及黄海街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09年4月3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09年10月1日。
2.3本次招标内容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泰山路、红海街及黄海街道路、排水及照明工程施工。本工程分一个标段。
工程概况:
泰山路:黄海街-红海街 规模为628m*22m。
红海街:泰山路-滨海路 规模为1210m*30m。
黄海街:泰山路-滨海路 规模为1166M*30m。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且具备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外埠企业还应在建设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和入境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3月9日至2009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锦州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集团)公司(锦州开发区经济技术兴海路1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3月30日13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通银行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集团)公司
地址: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钟胜民
电话:0416-3580023;358894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设咨询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
邮编:110014
联系人:郝彤彤、刘昌卫
电话:024—22828877—863、865
传真:024--22823441
电子邮件:jszxgs@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滨河支行
账号:06--1810010400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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