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7日在北京表示,近三年以来,国土资源部门实现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应保尽保。其中,2011年共落实用地4.36万公顷,2012年计划安排供应土地4.76万公顷,这个数量为年度测算用地需求的1.76倍,目前已落实用地2万多公顷。
胡存智是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举行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国际研讨会上做以上表述的。他表示,国土资源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改革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指标管理的方式,审定并直接安排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106个城市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其他城市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各地在下达计划中先行安排,年内根据具体落实情况报国土资源部核销。
研讨会上,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课题组发布的《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住房保障问题研究》报告显示,保障性安居工程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区(县)政府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责任主体,市、区(县)房管部门多方筹措资金,超额完成当年的建设任务。同时,各地积极探索保障房住房管理模式。
但报告同时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仍存在问题,如供需矛盾突出,没有保障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大量外来人口,尤其是没有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的住房问题;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筹措压力大,地方政府不够积极主动等。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建议:“保障房的社会资金参与政策需要突破,可探索建立专门的保障性住房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可以金融机构的资金,也可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贷款资金,还可以尝试将住房公积金、养老基金、人寿保险基金引入到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形成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报告提出,应循序渐进,逐步降低门槛,确保优先保障顺序;提供优质土地,吸引各方力量;理顺权责关系,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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